有幾個方案,過程和後果都不同。最容易當然是用作品去遷就演奏者,這樣可以解決即時的問題。作品首演的時候完成度相對較高,也容易得到演奏者和一般觀眾的歡心,但這樣就犧牲了能產生出理想作品的可能性。另一方案是堅持寫出理想的效果而選擇向高難度挑戰,如果演奏者未能花充足時間去練習和理解作品(和作曲者風格),到演出時也不會呈現出心中所想的效果,而且亦有可能受到一些不好心的演奏者在背後咒罵,說你作品寫得不好。而當演奏者這一關都過不了,首演大多數情況都不會好,觀眾也不會喜歡這首作品,樂評也可能會寫差,而辛苦創作的作品的首演可能就變最後演出。
當然,遇到態度良好又勇於接受挑戰的樂手就太好了,如果他們肯花時間去練習和理解作品,就算到最後首演時作品完成度不高,至少也有過中間美好的時光,令演奏者和自己都能從過程中提升。因為有很多現今的演奏/演唱技巧其實都是從高難度作品中產生出來。透過作曲家和演奏家,甚至樂器製造家的努力,有很多以前不敢做的東西和技巧都因而發明出來。有些在以前覺得是超難的東西到現在大家已經習以為常。有時和古典音樂演奏家傾談,我會問他們要花多少時間去學習、練習、參加大師班、聽音樂會,才能將一位作曲家的作品演繹好,比如說貝多芬或巴哈的作品?誰都知道這學習是花上一生都不夠的,你不下苦功研究和練習又怎能把作品演繹得好?新音樂作品的排練一般都不夠充足(當然又不能排除有很多作曲家都很遲交譜),那又怎能期望作品首演就很成功呢?所以,要培養好作品,或作曲家,道路都很漫長,也要有足夠的耐性。要不大家就只創作大眾易理解,演奏者易於演繹的作品。但這些作品不是前人已經寫了很多嗎?又何須新作?所以我的方案就是,盡量想辦法把作品多演幾次,有時甚至是一步步的去發展作品,希望若干年後,心中理想的聲音會實現出來。